负责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与物资采购的政策、法规和制度,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与物资采购的制度,并监督执行;负责资产的产权界定、登记,资产的统计、评价,组织资产评估、清查、处置等管理工作;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和闲置资产的调配;负责物资回收、利用,办理固定资产的报损、报废审批手续;负责学院物资清查,对学院固定资产、低值易耗品、其他材料、卫生材料等实行管理并定期核对;负责产权登记和年检工作,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和要求上报资产统计报表;负责各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初审并报批;负责组织采购的价格比对、招标等工作;负责学院物资供应库房管理、新增物资出入库工作与验收结账工作;负责在质保期内的物资维修维护工作。处理物资购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;负责全院危化品的采购及院级危化品库的管理等工作。